分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所屬機動查緝隊,從事犯罪調查外勤為主 。
具體的勤務內容,規定在海岸巡防法第四條,主要為:
(一)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。
(二)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。
(三)海域、海岸、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、防止非法入出國、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。
(四)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、調查及處理事項。
(五)走私情報之蒐集,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。
(六)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。
(七)執行事項:
1.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。
2.海上救難、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。
3.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。
4.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。
(八)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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